广州缴交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外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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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税
唯你科技 2014-11-11 16:49
关于住房公积金,一直都有不少的问题,广州规定,本市户籍需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累计缴存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需连续足额正常缴存累计公积金满6个月,累计缴存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方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关于外地是否可以使用广州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呢?市民陈先生就有这样的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
市民陈先生:我是广州户口,在广州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请问如果我在外省买房,买房后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在外省买房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商集唯你网给你答复:如果陈先生购买的是单位职工社保,职工在异地购房时不能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交付购房款项,而在购房买卖行为成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持相关资料到我中心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详情可查阅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或再次咨询。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职工在广州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上述其中任一城市购买住房时,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均可在购房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此之外的城市暂未实现互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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