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政策让小微企业无条件减税
从过去普遍征收5%的营业税,直接降为3%的征收率。5月1日起,我国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减税空间。
根据营改增的试点方案,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企业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的办法,不采取进项抵扣的增值税计税办法,直接设定3%的增值税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国税部门接收并确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有1011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901万户,占89.1%,营改增后,这部分企业将从过去普遍征收5%的营业税,降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收负担总体下降近四成。
“这意味着,一般纳税人的减税是有条件的,需要通过增值税进项抵扣实现,而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则是‘无条件’的。”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介绍,按照增值税的计税原理,需要纳税人发生采购等行为并取得进项发票后才能抵扣税款,但小规模纳税人则可以直接享受税率降低带来的减税。
“以年销售额500万元为界限,能够较好地保证中小企业不会受到税制转换带来的影响,让中小企业尽享营改增的减税效果。”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分析认为,考虑到增值税计税的复杂性,一般中小企业如果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很难适应税制要求,因此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类似于营业税的简易征收办法,能够在降低税负的同时,不增加小微企业的办税负担。
除了小规模纳税人外,对于此次营改增中的一般纳税人,将按照新的增值税率征税,如酒店业由5%的营业税改征6%的增值税,这一个百分点税率的提高,依然让很多一般纳税人担心税负会有所增加,并备受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