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相比以往有何不同
近日,个税改革方案终于完成了!这次个税改革和以往有很大不同,不再是简单上调个税起征点,而是要改变个税制度,变过去分类式的个税制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
分类个税制、分类和综合相结合,具体是什么?很多人都还没搞懂。个人所得税按照税制设计和征收方式,可以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简单地说,综合税制就是把纳税人的全年全部所得,减去生存成本等法定抵扣费用后,按照不同税率征税。与综合税制相反,分类税制不将个人不同类别的收入合并,而是将各种不同来源、性质的收入分别进行抵扣征税。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税制,是将某几部分所得综合起来按照综合税制征收,而某些部分收入仍按照分类税制征收。
举个简单例子,假如小王全年工资12万,没其他收入。小明全年工资6万,但全年稿酬收入0.5万、房租收入3万、兼职收入4.5万。假如他们一年生活成本需要4万元,个税按4万起征。
无论按照哪种税制,小王每年都要按照12-4=8万来交税,但不同的征税方式对小明来说却大有不同。
按照综合税制,小明每年要按照6+(0.5+3+4.5)-4=10万来交税;按照分类税制,小明要按照6-4=2万来交工资所得税,稿酬0.5万、房租3万、兼职4.5万要分别按照不同税率和抵扣金额分别进行交税。
按照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税制,小明要按照6-4=2万来交工资所得税,稿酬0.5万、房租3万、兼职4.5万将合并起来,按照0.5+3+4.5=8万来统一交税。
当然啦,税制具体实施时情况肯定比上面的复杂得多,而且即使都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税制,不同国家也会有所不同。为啥非要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税制?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很容易看出,综合税制下收入高的人交税多,收入低的人交税少,非常公平;不过要想把每个人的所有收入都合并在一起收税,实施难度非常大,征收人力成本较高。
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个税制的好处
分类税制分门别类,分别征收,实施起来比较容易,但由于没考虑到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和整体负担,容易导致个税变成“工资税”,以致那些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人群反而比主要靠工资收入的普通工薪阶层交税少,有失公平。
相比较而言,实行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税制,能兼顾效率和公平,平衡税收成本。近年来,随着用工形式的多元化以及造富形式的多样化,很多人的收入来源越来越多元化。而分类税制无法对个体的综合收入情况进行征税,这就降低了税收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
这次个税改革明确提出要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这能更好地保障公平,对以工资为单一收入来源的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好事,个税非但不会加重,反而极有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