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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四大红利制度,实现未来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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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唯你科技 2015-12-15 14:27

2015年新三板在市场规模、交易状况、融资总量等各个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快速发展。在今后一段时期新三板有较多的制度创新和政策红利值得预期和展望,实现未来跨越式发展。

新三板红利制度

一、实施分层制度。
2015年11月24日,股转系统发布了《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层制度作为新三板的又一项基础性制度,将在2016年5月正式实施。因为准入端的低门槛和高包容度,所以新三板挂牌公司覆盖面广,公司的规模质地都有很大差异,分层制度的实施将使市场的投融资效率和流动性得到有效的提升和改善。首先,分层管理有利于引导投融资双方更为精准地对接,降低双方的搜寻时间和成本,提高投融资效率。其次,分层管理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市场流动性。第三,通过分层管理可以对同层次的公司在融资方式、发行制度、信披要求和交易方式等各方面提供不同的制度安排。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
新三板在2014年8月25日实施做市商交易制度至今有一年多时间。应该说在这段时间内,做市商制度在对挂牌公司合理定价、市场流动性提升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与预期效果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首先是要降低做市商门槛,扩大做市商数量,开放公募基金、期货、PE/VC等非券商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这样能有效避免垄断、加强竞争,提高做市业务的规模和质量。其次,还可以参考纳斯达克的作法,开放做市商之间的相互报价和相互交易,甚至可以引入混合做市商制度,这样一方面能促进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合理报价、审慎报价,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做市商交易的流动性。
三、引入竞价交易制度。
新三板和纳斯达克、创业板相比,不管在估值水平还是在市场活跃度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则对这两方面的改善都有着直接和显著的作用。当然竞价交易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基础,从新三板整个市场的流通股规模、股票分散度、投资者数量等指标看,目前在新三板整体实施竞价交易制度可能尚不具备必要条件。但随着2016年5月份分层制度的实施,根据纳斯达克等成熟市场的经验,如果分层制度实施效果良好,市场流动性将显著向最高层次——创新层集中,因此创新层将会逐步达到竞价交易的市场基础,那么在合适的时机在创新层引入竞价交易制度将是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
四、推出转板制度。
合适的转板机制则能打破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界限,使整个多层次资本市场具有统一性,有利于不同质地、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在不同层次市场之间有序流通,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效率。新三板特别是分层管理后的创新层在市场定位、发行制度、信批制度等方面与深交所创业板和上交所拟推出的战略新兴板具有一定匹配度,因此可以先行在这3个市场之间推出相互之间的转板机制。从目前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层的表态看,转板机制应该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推出值得期待。
如果上述各项预期的制度安排能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得到实施,那么这些制度创新必将成为强大的动力推动新三板在不远的将来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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